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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是对全院党务和人事工作进行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全院党务与人事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制定全院党务和人事制度等;
2.负责党务管理工作;
3.负责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4.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5.负责岗位设置、机构编制与改革;
6.负责职称、职务、职级等相关工作;
7.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8.负责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表彰奖励等工作;
10.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