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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结合集团总体工作部署,柴河局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和供水收费部多次深入到取水口产权单位协商洽谈解决方案。
9月1日,双方最终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柴河水库取水设施代管理协议》,标志着柴河局公司正式收回库区内取水口管理权限,为水库后续供水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圆满完成关于取水口收回相关工作任务。
供水收费部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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