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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水科院公司承担的"辽宁省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项目"进行验收,公司副总经理孟维忠带领农田所相关人员参加了验收会。
会上,项目组就项目合同内容、工作过程、任务完成及相关建议等方面向验收专家组进行了全面汇报,专家组听取了我公司工作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对项目成果进行质询,最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该项目由农田所承担,项目组历时半年,对各地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分数、报告、报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形成绩效评价省级自评报告并上报国家;按照每市(大连除外)抽查一个县(市、区)的合同要求,对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情况,以及全省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13个市绩效评价的评分和等级,形成了《辽宁省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我省水利发展资金的使用,是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项目成果为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