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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省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辽河综治办〔2020〕5号文正式印发了《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辽河流域监督执法实施方案》和《辽河流域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编制3个《专项方案》是对《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各项布局方案和任务措施的细化、深化,也是对现状、目标的进一步更新和完善。通过拓展《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中该专题部分的顶层设计,更明确、细化各项措施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思路、进度计划、预期成果等,并落实责任单位,以指导下一步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水科院公司自2019年8月承接3个《专项方案》编制工作以来,公司领导给予高度重视,项目组成员多次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了3个《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