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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2月27日至4月下旬对水科院公司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水科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受理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规定由水科院公司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1.邮政信箱: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4号辽宁省水科院公司,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收。
2.电子邮箱:szyxcsky@126.com
3.征求意见箱:水科院公司11楼走廊西侧。
4.接访电话:024-62181232,每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00。
5.信访受理时间范围为2023年2月27日至4月17日。
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巡察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