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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驻委纪检监察组提醒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风清气正过清明,收获"环境之清","心灵之明",让清明节更"清明"!

1.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名贵特产、电子红包、礼金红包。

5.严禁借祭扫之机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6.严格杜绝餐饮浪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