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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30日对辽西北公司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辽西北公司党委领导及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
二、受理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规定由辽西北公司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1.巡察组办公地点:辽西北公司办公楼4楼401会议室。
2.邮政信箱: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西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党委巡察组收;邮编110003。
3.电子邮箱:xc62181581@163.com
4.征求意见箱:辽宁西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5楼消防楼梯口墙上。
5.接访电话:024-62181581,接访、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00。
6.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8日17时。
省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保产业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10月17日